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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信送给加西亚-老板最想往你脑海里灌输的四大概念:三分钟读懂把信送给加西亚

曾经有一本书火遍了全球,所有公司的老板都热衷于采购这本书,然后发放给员工去看。

我也曾收到过老板这份饱含深意的礼物。当时我翻了两页,把它当作一种常见的安利书。

好吧,安利员工,可能是老板真实的意图,但现在,再回过头来仔细看这一本书,却突然觉得里面的内容相当的有料。

这本书就是《把信送给加西亚》

书很简单,讲的是美西战争期间,美国总统需要把一封重要的信送给加西亚将军。最终,总统把任务交给了罗文中尉。罗文中尉经历各种困难,最终使命必达,将信送到的故事。

围绕着这个故事,书中讲了很多关键词:专注,主动,责任,荣誉感。

1.专注

所谓专注,就是所有细胞都集中到一件事情上,比如刺客豫让。

豫让是晋国大夫智伯的家臣。晋国后期,大权被赵韩魏以及智伯四家掌控。这其中,智伯实力最为强大。于是,智伯准备清台,一举消灭其它三家。却没想到,三家联合将智伯灭掉。

其中的赵襄子将智伯的头盖骨涂上漆做成了饮具。

深受智伯知遇之恩的豫让做了一个决定:替智伯报仇。

他的后半生都在为这个努力。为了刺杀赵襄子,他改名换姓,装成受过刑的人,跑到赵襄子家里修厕所。

赵襄子去上洗手间时,括约肌不悸动,心却悸动了一下,下令把修厕所的人抓起来审问,查出来是豫让,从他的怀里还搜到了匕首。显然,要是赵襄子没有发现,就要被厕决了。

豫让也不隐瞒,他说:我来是为了替智伯报仇。

赵襄子想了一下说,你是个义士,我以后看到你绕道走就是了。

于是,将豫让放了。

那么,豫让从此就打消了念头吗.没有。

因为被智伯见过了,豫让用漆涂在身上,使自己皮肤溃烂如同癞疮患者,又吞下炭火使自己的声音变得嘶哑,又改变自己的面部。他也不住在家里了,跑到街上当了一个乞丐。有时候,连他的妻子也认不出来。

有一天,他的朋友在街上看到他,很面熟,左看右看,终于确定是豫让。朋友大哭:为什么这样啊,你就是想刺杀,也可以放低身段,去替赵襄子工作啊,以你的才能,一定能够接近他,为什么要这样做呢.

豫让说:我如果侍奉他,又刺杀他,这是怀有异心替人工作,这样是有悖君臣之义的。

在街上做了乞丐之后,他把赵襄子的活动规律摸清了,准备在一座桥上伏击赵襄子。

这一次,悖动的不是赵襄子的小心肝,而是他胯下的马。胯下的马感受到了有杀气,嘶鸣奋蹄。

赵襄子说:这可能又是豫让要刺杀我了,你们去查一下吧。

果然搜出了豫让。

赵襄子很奇怪,他问:你以前也在中行氏,范氏下面打过工。智伯消灭了这两家,你为什么不替他们报仇,反而跳槽到智伯家。现在智伯死子,你完全也可以到我这里来打工嘛。

豫让回答:我在中行氏、范氏家里,他们只把我当寻常人看,所以,我以一个寻常人的态度对他。 智伯是以国士待我,所以我以国士那样报答他。

豫让说了一个很朴素的道理,任何事情都是相应的,如果一个老板只知道给下属发《把信送给加亚西》,而不发《把股票分给罗文》,那是行不通的。只有员工在公司里找到了归属感,他才会专注,主动,积极,以及产生责任与荣耀。

听了豫让的话,赵襄子明白了,他很想再次放走豫让,但他也知道,豫让绝不会放弃刺杀自己。于是,他让士兵将豫让围了起来。

豫让明白自己再没有机会了。他用嘶哑的声音说道:“能不能请赵子脱下衣服,让我刺杀之.”

赵襄子满足了他这个要求,豫让把衣服铺到地上,跳动着举起宝剑刺击。数下后,豫让仰天大喊:智伯,我替你报仇矣。

说罢,豫让伏剑而死。

第二个故事:主动。

人的工作按态度是分很多种的。

有一种人,需要不停的督促,这是最差的态度。

比这好一点是拖延症患者,他们只在最后关头才去完成,比如曾经在8月30号赶寒假作业的我。

再好一点是需要分配,需要别人告诉他应该干什么。

而最好的态度是不需要告诉,就能出色完成任务。

有一个杂店,有两个员工,员工罗斯就是属于告诉他什么,他就能出色完成任务的。他已经很努力了,但他依然得不到提升,老板却提拔了另一个叫杰克的人。

罗斯很不服气,他跟老板诉苦。老板没有正面告诉他原因,只是让他去市场上打听一下胡萝卜的价格。

罗斯去了,一个小时后回来,告诉老板,胡萝卜五分钱一斤。老板又问,那卖胡萝卜有多少库存.

罗斯答:哦,等一下。

罗斯又跑到市场,然后气喘吁吁回来。说有一百斤。

老板又问,如果全买下来,那个老板肯不肯便宜.

于是,罗斯又跑了一次,拿到了新的价格。

老板说,罗斯,你站在这里等一下,我让杰克去问一下。

过了一个多小时,杰克回来了,他说,市场上胡萝卜五分钱一斤,老板有很多存货,如果我们大量购进,可以得到很优惠的价格。而且我看到市场上的西红柿不错,我们正好没有存货了。所以,我把卖西红柿的老板叫到店外了,老板你要不要跟他谈一下。

看,这就是主动。老板当然希望能有出色完成任务的员工,但老板最欣赏的是能够自己提出策划,然后去完成的员工。

第三个故事:责任

电视剧《商道》有这么一个情节。江商铜器店新来的杂工林尚沃接到了一个任务:带着店里价格昂贵的铜器去外面叫卖。

事实上,这是老板故意刁难他。

碰到这样的情况,很多人的正常反应是,老子不干了,爱找谁谁去.

那么,林尚沃是怎么做的呢.

他背着铜器出发了,他没有问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去推销,更没有抱怨老板故意为难他。

为了卖掉这些铜器,他走了很远的路,因为不懂市场的规定,被当地的商人揍过,因为向完全不需要的人推销,而被村里的大妈嘲笑过。与此同时,店里的同事估算着他根本一件也卖不出去。店主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把铜器劫跑了。

林尚沃放弃了吗.没有,他走了很多村庄,细心观察,然后找到了卖出铜器的方法,把铜器换成可以治拉肚子的药,然后把药卖给因水质不好,经常会患痢疾的村民。

最终,林尚活卖出了所有的铜器,背回了一大袋钱。

他把完全不可能卖掉的铜器卖掉了,这是怎么办到的.当然,这跟他过人的商业天赋有关系,但首先,跟他的责任心,跟他不放弃的精神有关系。碰到难题,有的人纠结有没有可能,有的人却只问方法。

其实,去完成一项看似不可能的任务,才是最有价值的。

如果老板永远只是交给你善于完成的工作,那才是危险的。

为什么这样说呢.

因为我们在工作中得到的最大报酬,不是来自老板,而是来自我们经验的增长,我们阅历的丰富,我们为人的进步。如果你干一件事情,只是让你的奖金多一些,只是让老板给你加一点薪,那其实意味着一件事情,你可能需要跳槽了。

没错,老板不能给予适当的报酬,是跳槽的理由,但老板除了报酬,除了金钱之外,别无提供,这同样也是跳槽的理由。

第四个故事:荣誉。

公元755年,安禄山与史思明兴兵为乱,大唐出现悬崖式崩盘。虽然在郭子仪等名将维持下,收复长安。但大唐已经不复盛世。

曾经的边土沦为了他图。

凉州就是这么一个地方。

当年的凉州设有大唐军府。凉州也是丝绸之路上繁华的明珠。那里的美酒喝不尽,那里的胡姬美如云,大宛献的汗血宝马,赞普献的翠云裘经那里,源源不断抵达长安。李白经这里到长安写诗,高适到这里采风,胡伎从这里到长安搞汇报演出。

自从安史之乱,大唐失去控制,凉州被吐蕃占去。当唐朝的使臣出使吐蕃,经过凉州时,当地的人躲在墙后面看着大唐使臣,有的指指自己的心,然后泪流满面,有的朝东面跪拜。有的甚至跑上来,往使者手里塞上一本密疏,请求王师收复失去。

数十年过去了,他们虽然没有了唐音,但他们穿的衣服还是唐服,他们拉着唐使的手袖哭泣:大唐皇帝难道忘了我们这些失陷于蕃族的百姓吗.

再过数十年,也许唐服也将化成尘土。

一百年后,大唐似乎忘了他们拥有的凉州故土。

这时!这时!这时!

一个和尚从河西而来,他衣衫褴褛,他嘴唇枯裂,他身体佝偻,唯有眼神坚定。

他带来了消息,大唐的遗民,大唐的遗民,大唐的遗民收复了沙州!

长安轰动了,所有人拥挤在朱雀大街,观看这位西边来的和尚,他们疯狂,他们呼叫,甚至泪流满面,昏倒在地。他们的热情不亚于今天任何一个追星族。

长安上一次为一个和尚空城还是二百年前,那个和尚叫玄奘。

今天的和尚叫悟真。

他站在长安街头,喃喃自语:只有我一个人到了吗.他们呢.还有九路啊,九路啊,只有我一个人到了吗.

是的,当年他们分十路从瓜州出发,穿越巴丹吉林大沙漠、腾格里大沙漠、库布齐大沙漠……茫茫的戈壁,无边的草原。行走了数千里,更不用说,后面还有追击的吐蕃军人。

有的倒在了无边的沙漠里,有的被无情的弯刀斩杀,也有倒在了沿途的盗贼刀下……

十路信使只有他来到了长安,给唐朝送来了最惊喜最渴望的东西:大唐的遗民收复了河西的瓜州,他们还要准备全线进攻,尽复河西旧地。

原来,祖籍南阳的大唐遗民张义潮在凉州发动起义,驱走吐蕃,然后准备回归大唐。为了给大唐传递消息,他安排了十路传递消息的人。

而最终,只有悟真抵达了长安。

是什么支撑着悟真穿越无人的死亡区,是什么支撑悟真在吐蕃的追杀下把信送到.

除了责任,我想还有荣誉,做为大唐子民的荣誉。

5.

这几个故事大概就是《把信送给加西利》的核心:专注,主动,责任,荣誉感。

最后,用一句话做为结尾:像国王一样思考,像侍从一样辛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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