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唐小说-重回大唐,争霸天下! 4部唐代历史小说,不同角度解读大唐
- 话题: 大唐小说
- 2023-11-21 19:41:00
- 作者:泛黄书本
各位书友大家好,今天推荐4部完本唐代历史小说,争霸流、生活流作品都有,不同角度解读大唐,如果你也喜欢这类型的小说,不妨跟溪水一起看一看,既可以打发时间,又可以放松心情。
第一本:《天下》
作者:高月
字数:730万
简介:
重回大唐,争霸天下
天宝五载,大唐建国已过百年,经历的近数十年的治国,已知天命的李隆基有些疲惫了,自从他册封了杨氏为贵妃后,他的心思也渐渐地离开了枯燥而繁琐的朝政。
‘欢歌慢舞凝丝竹,尽日君王看不足。’
他开始纵情于音乐歌舞之中,从此皇帝不再早朝.
而就在这年的春天,安西的粟楼烽戍堡来了一名新人,一名后世而来的穿越者,先入戍边军旅,外拒狄夷初现峥嵘,再送公主进京,踏入大唐权利中心。短短的时光,他从一个后世的铁血男儿,变成了一位智勇双全的盛世英雄。
短评:
这是一部篇幅宏大的“唐穿”大作,文笔高超的著名作者高月,为您呈现的是一出精彩绝伦的盛唐穿越大戏,塞外兵戈渐起,朝堂刀光剑影,坐看江山如画,却又有美人如玉,一时间江山美人,万般盛唐迤逦,波澜壮阔尽在本书。
精彩片段:
“喝酒!喝酒!”
白元光用胳膊拐了段秀实一下,顾左右而言他道:“成公,今天这家酒肆的菜不错,是不是换厨师了.”
“哈哈!是不错,小二,再来一盘红烧鱼。”
“你们!”雾娘气得重重一拍桌子,“你们帮他欺负我,我告诉封二叔去。”
李庆安的头忽然有点大了,叫封常清为封二叔,这个雾娘难道是.
这时一直不说话的席元庆笑道:“七郎,你可能还不认识雾娘吧!她就是我们高帅的小女儿,外号叫.”
“席慢枪,不准你说!”雾娘急了,狠狠瞪了席元庆一眼,席元庆连忙举手笑道:“好!好!我不说就是了。”
雾娘瞥了一眼李庆安,“喂!你叫什么名字.”
李庆安连忙笑道:“我叫李庆安,他们都叫我七郎,那豹皮你若不要了,我明天就拿去卖掉。”
“那是我掏钱买下的,你敢卖!”
停一下,雾娘又问他道:“那你用什么兵器.”
李庆安一咧嘴,这小娘该不会是想给自己起外号吧.
白元光最是幸灾乐祸,他连忙道:“雾娘,七郎是用弓箭。”
“那好,以后我就叫你李臭弓,我说李臭弓,明天把豹皮给我送来,听到了吗.”
其他三人听李庆安得了个李臭弓的外号,都忍俊不住,一起哈哈大笑起来。
李庆安苦着脸,暗暗忖道:“他奶奶的,高仙芝怎么生了这么个女儿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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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完酒,高雾先回府了,段秀实和席元庆另有事情,白元光和李庆安一路返回军营。
“七郎,你可别小瞧雾娘,她弓马娴熟,剑法很高,几个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。”
“我看得出,你们都很喜欢她,对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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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本:《唐骑》
作者:阿菩
字数:348.7万
简介:
大风狂飙,席卷万里,马蹄踏处,即为大唐!
精彩片段:
和驴友们已经失散了两天了,又在沙漠中迷了路,张迈开始后悔这次的旅行。
好死不死,山清水秀的苏杭、四季如春的云南、古迹如云的西安都不去,上海北京那样的大城市更是腻了,偏偏就很想看看大漠,看看黄沙,看看雪山,看看绿洲,看看一望无际的大草原,骑一下天下无双的汗血宝马,品味一下名扬千古的丝绸之路,于是储够了钱和假期,从兰州开始,一路跑到这国门之外的中亚来,刚刚见到大漠、草原、雪山、戈壁的时候,倒也是心胸为之一畅,天地为之一宽,但现在张迈却后悔得要死。
来这种旅游产业开发得不够完善的国度自助游,实在是件危险的事。
摇一摇水壶,将最后一滴水吸进嘴里去。
“妈的,再遇不到人,我只怕真要死在这里了。”
啪一声,脚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,一看,竟然是一堆死人骨头!
“呸呸!晦气啊!不行,得赶紧走!要不然真会死在这里的。”
赶紧加快脚步,看着指南针不断地往东从发现迷路那一刻开始,他就一直朝着这个方向走,在沙漠里迷路,认定一个方向走总胜过没头苍蝇般乱窜。可是走了不知多久,又看见了那个骷髅。
“糟糕,难道指南针坏了.”
在第三次看到这堆白骨的时候,张迈烦躁地将指南针一摔:“无良奸商啊!这种救命的东西也不将质量做得好一点。”
从迷路那天开始,手机就一直打不通。
而这时,沙里的指南针又忽然乱转起来,转得比风扇还快,好像周围的磁场发生异变一般。
“邪门邪门!”
但这时张迈已经没什么力气了,就坐在白骨旁边,要想个办法来走出眼前的困境,脑袋偏偏却一片空白,眼角扫了一眼那堆枯骨,这个可怜的人如今已经烂得没一点肉,看来已死了不知多久了,骷髅旁边有一个特制的袋子,摸上去质料有些奇特,袋口不是用拉链而是用纽扣扣住的,张迈好奇心发作,小心翼翼地打开袋子,里头掉出几件东西来,一件是个卷轴,有点像电视里见到的圣旨,轴骨竟像是玉的,没有一点瑕疵,一件是个鱼形令牌,此外就是一个匕首!
匕首的柄竟然也是银制的,纹着一个麒麟头,抽将出来,寒光砭肤,看来不是一件凡物。将那卷轴打开,竟是竖排繁体字!繁体字虽然看着吃力,但也不至于不认得,可是通篇读下来,却全部都是古代中央朝廷的语气。
天,还真是圣旨不成.
张迈文言文的功底一般般,那些圣旨的修辞看起来有些艰涩,有些字甚至不大认得,但读了两遍还是了解了个大概,知道这道圣旨是在表彰一个叫郭昕的人,说他在危难之际为国守土有功,为此任命这个郭昕的做安西大都护、四镇节度使,同时诏令他麾下的四镇兵将升迁七资。
安西大都护.四镇节度使.升迁七资.
张迈的历史知识普普通通,中学时背历史教科书应付考试,这么些年过去,大部分都还给老师了,有些弄不明白这些官衔和术语,但节度使他还是知道的,在古代好像是省长级别、军区司令的大官啊。至于安西,从字面看来,应该是国家在西面的行政区域建制,加上这圣旨发现的地方,推测起来,或许就是古代管理西域的衙门吧。
再看看圣旨所标的年号,竟是“大唐建中二年”!
“唐朝!”
张迈忽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。
那可是一个遥远而又梦幻般的时代。至于建中二年具体是什么时候,他就不知道了。
“如果这是真的话,这家伙在这里躺了一千多年了.”看看那堆白骨,他忽然打了个哆嗦,“我不会也和他一样,就死在这里,等一千多年后又有一个倒霉鬼来发现我吧”
第三本:《天唐锦绣》
作者:公子许
字数:824万
简介:
穿越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儿,但是当房俊穿越到那位浑身冒着绿油油光芒的唐朝同名前辈身上,就感觉生活全都不好了……
短评:
一本描写非常细腻的初唐时期穿越历史文,穿越文里的精品。后宫流,以不一样的视角来感受大唐的繁荣与鼎盛。从猪脚拒婚公主开始,一步步精心算计,最终走上人生巅峰。猪脚穿越历史上有名的“绿帽王”房遗爱,以一手智慧棒槌塑造法,一面不断地攀科技树造福大唐百姓,一面又秉诚着“我是棒槌我怕谁”的憨憨逗比性格,拳打作死军孽,脚踢嚣张权贵。蛮有趣的一本书,尽管缺少厚重感,但胜在轻松愉快。文字并没有过度的描写,看着不是非常累,字里行间好像有引力,吸引着读者继续往下看。
精彩片段:
将至花甲的房玄龄一身朝服,负手站在庭院当中,仰首望着铺满积雪的屋顶,满面忧色。
一个衣衫单薄的少年正坐在屋顶,手里拎着个酒坛子,时不时的喝上一口,长吁短叹。
这时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鬟跑过来,“噗通”跪在房玄龄面前,膝盖顿时没入一寸厚的积雪中。
“呜呜……老爷,都是我的错,没有看住二少爷……呜呜……”
小丫鬟俏儿是二少爷的贴身侍女,刚刚睡醒,才知道二少爷天不亮就跑到屋顶喝酒,自己居然一点都不知道。二少爷可是病了好多天,这才刚刚见好,万一受了风寒可怎么得了.
心里自责没有及时发现二少爷的行踪,小丫鬟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。
屋里一阵脚步杂乱,主母卢氏风风火火的跑出来,口中急问:“在哪儿呢.在哪儿呢.”
房玄龄叹口气,指了指屋顶。
卢氏显然刚刚起床,头发尚未梳理整齐,一抬头看见屋顶“听雪饮酒”的二儿子,顿时大叫:“儿啊,你且下来,这天寒地冻的,莫要冻出个好歹……”
次子遗爱前些时日出城狩猎不慎坠马,磕了后脑,一直神志不清昏睡不醒,房府上下尽皆焦虑。
这刚刚见好了,怎么又顶风冒雪的跑到屋顶上去了.
难不成是摔坏了脑子.
这么一想,卢氏更是心急如焚,眼泪唰的就下来了。
屋顶的少年却是无动于衷,一副仰首望天思考人生状。
房玄龄阴沉着脸,虽然也很是担心二儿子,但是一大清早的闹得家里鸡飞狗跳,实在是不成体统。
喝了一声:“赶紧下来!”
少年依旧不动,却俯身看过来。
院子里燃起火把风灯,积雪反光,正好看清楚少年的脸。
样貌敦厚,浓眉大眼,青涩的脸上带着稚气,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。穿着一件单薄的衣袍,身材并不魁梧,却结实宽厚。
少年看看房玄龄,又看看卢氏,终于开口说道:“我不娶高阳公主!”
这话一出,满院皆静。
房玄龄先是吓了一跳,紧接着勃然大怒:“逆子,要找死吗.”
少年梗着脖子一脸倔强:“要我娶高阳,我就死给你看!”
房玄龄气得胡子都翘起来,狠狠盯着眼前这个二儿子:“此乃陛下赐婚,岂容得你一个黄口孺子拒绝.你将天家威严置于何地.更何况,‘尚公主’乃是何等的荣耀,你居然拒之不受,简直荒唐!”
房玄龄吹胡子瞪眼,恨不得把这个混球宰了了事!
皇帝金口御赐,谁敢不受.
就算真的不想接受这份荣耀,可不敢说出来,也就只能心里想想而已……
那少年似乎也意识到以死相逼怕是没有效果,不由得苦了脸,苦苦哀求:“要不……跟皇上说说,不要高阳行不行,咱换一个.”
第四本:《醉枕江山 》
作者:月关
字数:465万
简介:
女帝武曌日月凌空,上官婉儿称量天下,李裹儿艳比花娇,五姓子勾心斗角,太平公主难太平,李家三郎真隆基,狄仁杰、张易之、冯小宝……,才子、佳人、屠狗辈!红袖招.
短评:
本文猪脚是个历史上并不存在的小人物,名叫杨帆。其在小时候惨遭灭门,仅他一人侥幸逃脱,后被虬髯客的后人收养。长成以后定居于东都洛阳,一心调查当年的灭门真相。在此过程之中,主角经历了各种事情,亲身参与到了诸多历史事件之中,和诸多历史人物对话。主角不断地成长,到达了足以改变朝堂的高度,最终却携妻儿归隐,不再问朝堂纷争。本文主角在朝堂上只是一个穿针引线的角色,利用势与利。没有穿越,却貌似穿越。妙的是把武则天历史中朝堂与世家两个江湖都细细地展示出来了,伴有当时独有的大唐风流,大神之作,值得一看!
精彩片段:
这年冬天,妞妞的母亲患了病,也许普通的病她依旧能挺下来,可这一次不行,她病得很严重,妞妞娘日渐憔悴,渐渐的,她甚至不能挣扎着去乞讨了。
有一天,瘦骨伶仃的妞妞娘躺在破庙里,阳光照在她的身上,阳光依旧灿烂,脸色依旧灰白。
妞妞趴在母亲身上无助地哭着,阿丑在另一边,泪花在他眼里打转,但他强忍着,不让眼泪掉下来。自从在环山村哭了整整一个下午,哭得眼肿嗓哑之后,他就再也没有哭过,似乎他的眼泪从那时起就已经哭干了。
妞妞娘一手握着妞妞瘦削的小手,一手拉着阿丑,眼神是那么悲伤,那种无奈、凄凉、惦念、眷恋和痛苦揉和在一起的目光,看得人心碎。
“阿丑,妞妞……就拜托给你了……”
妞妞娘知道阿丑还小,知道这个倔强的孩子一直不肯去乞讨,他连自己都养不活,可是她没有别人可以托付,庙里的乞丐们都躲得远远的,用冷漠的眼神看着垂死的她,她从那些麻木的目光中看不到一丝同情。
“妞妞啊……”
妞妞娘喟然一声长叹,瘦弱的手无力地放在妞妞的头顶,轻轻摩挲了几下,便溘然长逝,她的眼睛没有闭上,一滴眼泪顺着眼角,轻轻地滑到了她的腮边。
“阿母!阿母……”
妞妞抱住母亲的身体,放声大哭。
阿丑的眼睛红了,他红着眼,咬着牙,忍着泪,轻轻将妞妞娘的眼睛抚上,起身走出去。
妞妞伏在母亲身体上,一直哭,当她哭到已没有力气再哭出声的时候,阿丑回来了。
阿丑就像一只在泥地里打过滚的小狗,浑身脏兮兮的,他有气无力地走回破庙,一屁股坐在妞妞身边,喘息了许久,才拉起那半余破竹席子,把妞妞娘推上草席,抓紧草席向破庙外拽。
小河边的草地上,被阿丑用棍子掘、用手刨,硬生生地挖出了一个坑。
人死了,要入土为安。
他的亲人,他的爹娘,他的阿姊都在熊熊大火中变成了一堆灰烬,那时候,他也像妞妞一样,只有惊恐、无措地哭泣,神志稍稍清醒后便逃离了山村。现在他至少有力量让妞妞娘入土为安,而不是变成阴沟里的一具弃尸。
阿丑用他磨破了渗着血的双手把妞妞娘埋进土坑,坟前插了一块小小的木板充作墓碑,便再也没有力气动弹了。
从那时起,阿丑和妞妞相依为命,情同兄妹。
她不再叫他阿丑,而是叫他阿兄,他依然叫她妞妞。
阿丑依然坚持去偷,依然常常挨打,所以两个人常常挨饿。
妞妞从小由母亲照顾着,她不大懂得乞讨,常能讨到东西的地盘又被其他乞丐占据了,她讨不到多少吃的,有一次,她被一户人家养的恶犬咬伤了,几天都不能动弹,阿丑又偷不到东西,她快要饿死了。
阿丑就像一条绝望的狼,蹲在奄奄一息的妞妞身边,幽幽的看着她,妞妞不知道阿兄在想什么,其实她一直就看不懂阿兄,她只知道阿兄对她好,自从母亲去世以后,阿兄已是她在这人世间唯一的亲人。
阿丑就那么幽幽地看着她,看了许久,便用草绳扎紧了已饿瘪的肚皮,迈着有气无力的步子走出去。
庙里的乞丐们立即义愤填膺起来,他们说妞妞娘养了一只白眼狼,阿丑丢下妞妞自生自灭,不再管她了,但是他们不舍得拿出一块乞讨来的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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